潘明凯交通肇事逃逸-行政拘留9天并处罚款1000元

决定书编号

3205822300390886

案件名称

潘明凯交通肇事逃逸案

驾驶人姓名

潘明凯

车辆号牌种类

大型汽车

车辆号牌号码

鲁Q070GK

处罚事实

潘明凯于2019年12月07日06时35分,在杨锦公路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。

处罚类别

罚款、行政拘留

处罚结果

行政拘留9天,并处罚款1000元

记分

记0分

处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(三)项、第二款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七十条第(二)项

处罚部门

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
处罚行政区划

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

处罚日期

2020年01月14日

企业名称

临沂市途瑞运输有限公司

法人名称


社会信用代码


公示日期

2020年01月15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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